(第五期)
2006年8月21日
我县扎实开展以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
为主要内容的“春苗行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364号令),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切实保护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近日,我县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以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春苗行动”。一是检查重点突出。重点检查全县范围内各用人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服装、纺织、手工艺品等企业,一些劳动用工制度不健全的企业,服务业,家庭小作坊等。二是检查内容完备。检查各类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用童工情况,使用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情况,遵守未成年工健康检查并备案情况,以及遵守其他劳动法律、法规情况。三是检查方式多样。主要采取宣传和自查,抽查、暗访和互查,督查等方式进行。四是部门联动。自8月份以来,我县组织了劳动保障、经贸、公安、工商、教育、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八个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查检中查获用人单位存在使用童工行为的,录用未成年工未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未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一律按《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工商部门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劳动保障部门设立“12333”专线电话接受举报,对举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举报者奖励。
(县依普办)
联动调解显奇效 十年积怨一朝解
近日,横渡司法所在健跳派出所、白溪村治调干部的配合下,成功调处一起四兄弟因祖产继承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引发妯娌成仇、兄弟反目达十多年的纠纷。
8月1日,家住横渡镇白溪村的王某某来到横渡司法所反映情况,说其四兄弟在父亲去世后因为房屋、土地、宅基地发生纠纷,兄弟不和,妯娌成仇,经村干部、长辈、叔伯的多次调解,都无济于事。近日,又因土地纠纷引发多年积怨,产生争斗,请求司法所调解。该纠纷受理后,司法所立即对案件进行了解。
8月2日,横渡司法所会同横渡警务组、综治办工作人员组成调解小组,在白溪村治保干部的配合下,对案件进行调处。调解小组首先听取了每一当事人对该纠纷的起因、事实情况和处理意见。然后,调解小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情况,充分搜集证据,寻找相关知情人进行细致调查,理清纠纷的起因、根源,矛盾的焦点和症结所在。最后,调解小组提出了解决纠纷的初步方案。在调解中,调解组充分听取各当事人的要求和意见,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对其合法合理的要求表示同情和理解,对其过分的非法要求,明确指出,予以坚决的驳斥。通过细致的分析,耐心的说服,终于使各方的态度都有了变化,做出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治保干部的主持下,于当天下午得以执行落实。
得知该纠纷得到解决,曾对调解组持怀疑态度的村民们说:“想不到你们真的能把这个问题解决了,这真是联动调解显奇效,十年积怨一朝解啊!”
(横渡司法所 王勤乾)
泗淋中学开展暑期法制宣传教育
为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避免减少学生在暑假期间发生违法乱纪行为,泗淋中学未雨绸缪,在放假前,邀请泗淋乡普法办和小雄派出所干警为全校学生上法制课。法治课的内容,根据学生年龄特点,以发生在身边的事为例,教育学生防微杜渐,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做一个守法公民。与此同时,针对学生暑假期间易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对学生进行了自我安全保护教育。
(泗淋司法所 包从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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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依法治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打印17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