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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期)
2006年12月11日

我县举行法制报告会

  

  11月15日上午,现代化新三门论坛(理 论讲台)报告会上,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金承东应邀作了题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专题报告,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邵全建主持。
  金承东利用2个多小时的时间,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主题,为与会人员作了一场精彩、生动的报告。整场报告思路清晰,观点鲜明,信息量大,针对性强,对于三门县广大党政干部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法治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他强调,现在和今后的10多年是中国行政法制化建设的黄金时期,各级行政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为三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和谐新三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金承东在报告中指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七项制度是中国行政法制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这些制度针对我国行政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而建立,在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有很大进步。
  县四套班子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纪委副书记,县人武部政委;县级机关全体县管领导干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享受县处级以上待遇的离退休老干部;在城关的行政执法单位全体中层干部,县委党校全体教员等参加了会议。

(县依普办)

 

我县开展丰富多彩的“12·4”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街头法律咨询。12月1日上午,联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药监局、残联等六家单位,在县城人民路举办大型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并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二是领导发表广播电视讲话。12月3日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梅式苗在电视台发表了电视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我县往年“12·4”活动取得的经验,并对今年“12·4”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12·4”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三是召开宪法纪念座谈会。12月5日下午,召开“八二”宪法颁布实施24周年纪念座谈会,人大、政协、公检法司及有关执法部门共20余人参加座谈会。大家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地讨论。四是各乡镇全面开展活动。各地因地制宜,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县依普办)

 

县农业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培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县农业局于10月份开始,举办了四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培训活动,为期两个月。主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意义及具体内容作进行培训。农业局全体干部、乡镇农技人员、乡镇畜牧兽医人员、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养殖大户等共500余人接受了培训。在宣传方面,该局利用报纸、电视、横幅、标语、资料和手机短消息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广泛宣传,增强了政府部门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广大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工企业的安全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

(县农业局)

 

泗淋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12·4”法制宣传

  一是针对乡镇干部,充分利用乡里现有的移动通信平台,采用短信形式,选取与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发送,提高乡镇干部的普法认知面和法律意识。
  二是结合“民主法治村”建设,充分利用农民信箱,将与农村农民相关的法律法规,采用更易为群众接受的方式,如普法三字经,发送到农民手中,切实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三是结合中心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普法手段,进行计划生育、森林防火、环保、信访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同时,有针对性地积极开展宣传,为当前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提供法律保障。

(泗淋司法所 陈丽莉)

 

浬浦镇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一、宣传进机关。12月4日晚上,镇党委、政府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召开一次脱产干部座谈会,全体脱产干部认真学习该镇的“五五”普法规划,并开展讨论。
  二、宣传进集市。12月4日集市日,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在街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并在集市入口处张贴写有“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字报;在主街道两侧张贴宣传标语20张,宣传画12幅。
  三、宣传进村居。12月6日,镇党委、政府组织在丁山脚等村开展“民情恳谈”活动,计划在每月6日继续在全镇各村开展,逐步树立和提高村民的民主与法治意识。
  四、宣传进校园。沿江中学以法制宣传为内容出了一期黑板报,并由法制副校长杨帆和司法所人员开设了一堂法制宣传课,倡导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护法。

(浬浦司法所 张敏)

 

花桥镇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一、围绕活动主题,大力开展宣传。镇综治办、司法所联合镇团委,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通过广播、横幅、标语、宣传栏等传播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2次,张贴宣传标语1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并组织全镇机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二、结合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宣传。针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开展专项宣传。形式有出去宣传车、发放宣传图片、面对面教育等。机关干部学法时间,安排在每周的学习夜,由镇领导轮流为大家上课,讲解当前镇中心工作中涉及到的政策法规,并要求每个干部每周至少安排2个小时进行法律知识的自学,确保学习时间。

(花桥司法所 黄云峰)

 

发:常发单位    
签发:胡文明 审核:卢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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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依法治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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