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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动态 法在身边 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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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台>
<留言处>
 
三门县公
 
持正律师事务所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职责

 

 

  一、接待来访人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意见),依照“两条例”规定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三、为当事人提供无偿代书,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要求进行诉讼外调解;

  四、根据案件及办案的实际情况,将受理的案件及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及其它法律服务机构;

  五、督促、检查援助人员做好援助案件的办理工作;

  六、做好重特大和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回访工作;

  七、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八、指导、检查、督促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工作;

  九、做好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

  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调研工作;

  十一、负责法律援助工作中的表彰、奖励和补贴计算等工作,报局领导批准后施行;

  十二、负责法律援助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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