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处、所、中心:
为了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给广大公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站)。名单如下:
高枧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郑杰严秀海
珠岙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章明琪邢守明
海游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梅光腊彭献明
龙山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张礼普
蟠龙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叶鑫焕
石羊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朱自洁
平安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吴积学
广润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谢台央
沙柳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叶余府楼其静
亭旁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毛武会王海龙
六敖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杨锋陈真敏
健跳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叶红兵林辉和
横渡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王勤乾葛先顺
花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黄云峰章正赠
小雄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叶毅明柯明
泗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包从省卢丽丽
浬浦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翟银娟
沿赤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陈媚叶银剑
蛇蟠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人:楼其献
社会救助法律援助联络站设民政局 联系人:叶以孟
劳动保障法律援助联络站设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李世平 林祥聪
教育系统法律援助联络站设教育局 联系人:祁明
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联络站设妇联 联系人:何爱娟
工会法律援助联络站设总工会 联系人:张建德 吴胜荣
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站设残联 联系人:林胜康
青少年法律援助联络站设团县委 联系人:郑淑飞
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站)负责接待、咨询,对援助申请进行审查等工作,受县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管理。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法律援助机构成立通知
抄送:县人事劳动局,民政局,教育局,妇联,总工会,团县委,残联,各有关乡镇。 |
三门县司法局办公室 2005年11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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